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依法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閱文集團和深圳市豐巢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三家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合計150萬元。這一處罰決定,再次凸顯了中國在互聯網領域強化反壟斷監管、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堅定決心。
根據《反壟斷法》及《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達到一定標準的經營者集中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本次處罰的三起案件均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但市場監管總局評估后認為,這三項經營者集中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因此,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對涉案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的頂格處罰。處罰決定書明確指出,這是根據上述法律規定作出的,體現了“法規另有規定除外”的原則,即法律規定了處罰的上限,在評估具體案情后依法作出處罰。
此次處罰雖然單筆罰款金額不高,但其釋放的政策信號極其強烈。它標志著反壟斷執法機構正持續加強對互聯網領域經營者集中的審查力度和透明度,無論交易是否最終被認定為排除競爭,依法申報的程序紅線不容逾越。阿里巴巴投資收購銀泰商業股權、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股權、豐巢網絡收購中郵智遞股權,這些在業內頗具影響的投資并購案,均因未履行申報義務而受罰,為整個互聯網行業敲響了警鐘。
在平臺經濟蓬勃發展的今天,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已成為監管核心議題。此次處罰是繼《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發布后,執法機構又一具體實踐,旨在引導企業提升合規意識,建立健全反壟斷合規管理體系。長遠來看,清晰的規則和嚴格的執法有助于營造更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創新活力,促進數字經濟在規范中持續健康發展。
隨著反壟斷法律法規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和執法常態化的深入,預計將有更多案件進入監管視野。企業,尤其是大型平臺企業,必須將合規經營置于戰略高度,在追求商業擴張的嚴格遵守反壟斷等法律法規,共同促進中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